惡名昭彰,這個成語是什麼意思
恶名昭彰是指恶劣的行为或名声广为人知且声名狼藉。
这个成语是用来形容那些因为某些恶劣行为而引起公众注意,并因此被广泛谴责的人。
恶名昭彰这个成语在现代社会中仍然适用,我们常见到的就是因犯罪行为或其他不端行为而变得恶名昭著的人。
尤其在网络时代,负面信息的传播速度更快,因而可能导致其恶名昭彰的情况更加普遍。
臭名昭著(chòumíngzhāozhù) 解释昭著:明白,显著。坏名声人人都知道。 出处郭沫若《洪波曲》第十章:“他们是贺衷寒系统的人,在前方打狗吃,臭名昭著。” 事例国民党以~的《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控告这一群手无寸铁的青年‘颠覆政府’。★《<艾青诗选>自序三》 用法主谓式;作谓语、定语;含贬义,指名声很坏的人 近义词声名狼藉、臭名远扬 反义词大名鼎鼎、赫赫有名、威名远播 歇后语粪堆上插旗子 灯谜屎壳郎扛大旗
物业公司恶名昭彰,频频出问题,那为什么还堂而皇之地存在
关键在于:业主没有选择权,物业公司也不是竞争入驻的。很多不良物业,把业主当成韭菜,利用绝大多数业主不懂相关法律的不足之处,以损害业主权益为敛财手段,自然就造成双方矛盾不断升级,直到不可开交,最终,一些物业被业主驱逐出去!下场可耻而又可悲!
按照物业管理法,物业和业主是平等的合同关系,是服务方和被服务方的合作关系,物业人员是社会服务者,可是有的物业却把自己当做业主的管理者!这是典型的定位错误!而错误的定位就导致了错误的管理理念和错误的行为准则,并为今后双方矛盾埋下了伏笔!
比如说,小区的广告收入、车位收入在扣除必要费用后依法应该归属于全体业主,可是许多物业却据为己有。有的物业收取高额物管费却不作为、不尽责。久而久之,就会激化矛盾。
当然有些问题是开发商遗留下来的,物业确实也无能为力,而业主却认为物业不管不问,觉得物业是万能的,因此找借口不交物业费,这也是认识上的误区。
物业公司应该把各自的亮点,收费标准、服务规范、管理措施都摆出来,由业主委员会投票决定!不是谁都能进驻的,如果业委会否认的物业,应无条件更换。
物业既然是社会服务行业,也需要打响品牌,可又有多少物业拥有自己响当当的品牌呢?
你说物业公司恶名昭彰,一定是说物业这个行业,问你几个问题:为什么国家引入并相信物业,新小区开盘时、现在老旧小区改造后普遍引入物业公司管理?为什么各级人大代表在历年的各级人大会上都没有提有关取消物业的提案?为什么全国的小区基本上都是物业在管理,而没有发生因为物业管理而引起的大规模群体不稳定现象?
你能解释吗?
你说物业公司频频出问题,这句话是说对了,问你:其他服务行业比如饮食业、旅游业、商业、旅栈业等哪个不是频频出问题,难道就不能堂而皇之存在吗?
我们认为谁不好,不要狂妄的把一个行业都否定,实事求是的说出你们小区物业怎样“恶”的情况,你没有资格说别的小区物业,代表全国人民,因为你一定不是国家统计局、信访办的工作人员,一定不会在全国进行了普遍调查,对吗?
毕竟小区除了业主个人所有的房产部分以外,还有很多共有部分。整个小区的卫生保洁、共有部分以及设备设施的维护、小区的安保等等都需要有人来负责。从目前来看,除了物业公司以外,也基本没有什么能够来替代他们,并且提供相应的服务。虽然现在很多人在呼吁取消物业,但是取消物业之后,这些工作怎么解决,怎么落实。只要这个事情一天没解决,物业就必然需要。
即便我们法律规定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规定程序解聘选聘物业公司。但法律对于物业的解聘选聘要求条件还是相对较高,实践操作难度还是比较大。而有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有的甚至是站在物业公司一方,共同来侵害业主权益。前不久,某物业因被小区业主送“干啥啥不行,收钱第一名”的锦旗,最后反而决定退出小区。所以从现实来看,物业公司不仅堂而皇之的存在,而且还是相对比较牛的存在,对于业主也是比较强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