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的官职大小顺序
秦的各级官吏制度,根据
<商君书>记载,共分20级:
1、爵位:公士
2、爵位:上造
3、爵位:簪
4、爵位:不更
5、爵位:大夫
6、爵位:官大夫
7、爵位:公大夫
8、爵位:公乘
国君以下等级排列顺序是:王、公、候、伯、子、男。
爵禄在古代往往连称,受爵后必得禄。西周时,公、侯是封国内的君主,封国内的财政收入全归其所有,但公、侯要对周天子承担镇守疆土、交纳贡税、朝觐述职等义务。
以后封爵都有一定食邑,但不是自己征收,而是由王朝拨给。后来食邑变成了一种虚名,只有在爵位前加所谓“食实封”若干户,才能享有相应的封户租税,或从国家领得一定封赐。
战国时期赵国的官职级别及大小
第三个时期从战国开始,一直延续地清末,时间长达两千三百多年。此时期的特点是:①君主的地位极大地提高了,权力高度集中;②在国家机构中,巫史和宗室贵族不占重要地位,而君主的臣仆和侍从上升的主要地位;③统治的地区越来越辽阔,机构也越来越庞大,职务上的分工也越来越细,变化复杂。
1、国君
夏、商、周称“后”、“王”、“天子”、“天王”。
战国开始称“皇”、“帝”。(帝本是至上神的称号,皇原本是形容帝的。)
秦开始称“皇帝”,直至辛亥革命才结束。
匈奴称“单(chán)于”、单于妻称“阏氏(yānzhī)”,乌孙称“昆莫”,高车称“候娄訇(fú)勒”,鲜卑、柔然、突厥、回纥(hé)、契丹、蒙古等称“可汗(kèhán)”,简称“汗”;土蕃称“赞普”。
2、宰相
宰相是国君之下辅助国君处理政务的最高官职。
夏商是巫史,西周春秋是公卿,战国以后是宰相。
宰相是从国君的家臣发展起来的,宰本是君主的总管家的称呼,相是辅助的意思,用家臣的头目管理国事,这就是宰相的实质。宰相的称呼最早见于《韩非子·显学篇》:“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